中文题名: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伤残鉴定时机
第一作者:汤涛
机构:[1]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
年份:2009
卷号:25
期号:1
起止页码:27-32
中文期刊名:法医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司法精神病学;精神障碍;脑损伤;事故,交通;残疾鉴定;日常生活能力量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
摘要:目的研究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伤残相对合理准确的最佳鉴定时机。方法对93例交通事故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伤残鉴定及随访调查,在伤后不同时间段(3、6、9、12月)分别收集患者颅脑影像学、脑电图及详细病史资料,并对患者家属进行调查和对患者进行精神检查及智力量表(Wechsler Intellegence Scale for Adult,WAIS)、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ocial Disability Screening Schedule,SDSS)和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ctivity of Daily Living Scale,ADL)测验,据此进行诊断及评残。结果ADL、SDSS对不同等级伤残及不同时间段区分良好,整体样本显示患者ADL、SDSS平均值9月与12月无差别。轻度伤残ADL、SDSS平均值6、9、12月无差别,中度伤残ADL、SDSS平均值9月与12月无差别,重度伤残ADL平均值6、9、12月无差别。结论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伤残鉴定轻度伤残以伤后6个月评定为宜,中度伤残以伤后9个月评定为宜,重度伤残统计结论显示评残时机为伤后6个月,但综合分析认为重度伤残以伤后9个月评定为宜。
分类号:DF795.3[司法精神医学]
收录:化学文摘(网络版);CSCD:【CSCD2011_2012】;生物医学检索系统;文摘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