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营业的性质与商法构造
作者:童列春
第一作者:童列春
机构:[1]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年份:2009
卷号:22
期号:1
起止页码:68-73
中文期刊名: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营业;商事关系的形式;营业体;交易形式;
摘要:营业是商事关系的存在形式。实体意义的营业是商主体存在形式,表现为营业财产以及各种有价值的事实关系总体,是以商号、营业范围、企业财产和员工等要素组成的营利功能体,它使商人与民事主体相区别。行为意义的营业是商事交易的专业形式,营业规则由商人创造,被立法者认可,为商人和消费者运用,借以实现交易的社会化运作,商事行为与民事行为区别在于是否采用营业形式。商业社会持续创新,以新的营业形式代替旧的营业形式;商法从法律内部要素和形式要素来确认营业制度,形成了制度框架调整模式;营业在宪法、经济法、行政法中也得到相应规定。
分类号:D923.99[商法(总论)]
收录:BDHX:【BDHX2008】;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