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平等就业权在立法归类中的合理差别
作者:徐钢
第一作者:徐钢
机构:[1]同济大学法律系讲师,上海200092
年份:2009
期号:2
起止页码:143-150
中文期刊名:浙江学刊
中文关键词:平等就业权;立法归类;合理差别;
摘要:在立法上,平等就业权允许立法者对公民进行合理的差别对待,但对合理性的认定则是一个充满价值判断的问题。对此,运用规范分析的方法是较为有效的解决途径。在最低限度的理解上,平等原则要求立法者“相同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这一公式不仅能清楚地区分不同类型的就业歧视,而且给立法者进行差别对待加载了“有充分理由”的论证任务。其中,“合理的理由”可以从我国现有的宪法规范以及特定职业的性质两个方面寻求,而对“理由充分性”的论证则可以在明确立法归类的基本构成要素的基础上,转化为归类与立法目的之间关联性的判断。
分类号:D922.5[劳动法] 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