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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罪的主体认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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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虚假广告罪的主体认定

作者:潘水良 江勇

第一作者:潘水良

机构:[1]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9

期号:6

起止页码:16-20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虚假广告罪;主体认定;单位犯罪;合伙企业;罪刑法定;个体工商户;适格主体;事业单位;

摘要:【裁判要旨】一、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单位犯罪适格主体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司法实践中大量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私营独资合资企业,如果不具有法人资格,无论是否体现为组织的集体意志,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均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分类号:D924.3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F323.3[农业技术改造、农业技术经济]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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