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抵押权公力实现的程序保障
作者:尹伟民
第一作者:尹伟民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09
卷号:22
期号:2
起止页码:24-29
中文期刊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抵押权;实现方式;公力实现;拍卖和变卖;强制执行;非讼程序;
摘要:抵押权实现是抵押制度的核心,实践中大多数抵押权都是通过公力实现方式得到保障。对于抵押权公力实现而言,我国现行立法仅规定了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拍卖和变卖抵押财产,但是如何申请、具体采用何种程序仍然模糊不清,使实体上的权利很难得到司法程序的保障。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关于抵押权的实现有两种模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和通过非讼程序取得执行依据。我国在现阶段采用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模式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程序高效、低廉和正当的要求,同时也具备相应的理论基础和立法保障。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