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湘鄂西土家族家族司法之效用
作者:刘泽友
第一作者:刘泽友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9
期号:5
起止页码:153-154
中文期刊名:求索
中文关键词:湘鄂西土家族;家族司法;效用;
摘要:土家族家族司法指的是以土家族家法族规为执法依据,以土家族族长、房长、家长作为执法主体、以土家族家庭成员和全体族员作为执法客体,按照特定的执法程序所形成的带有强制性制裁手段的家族司法系统。土家族家族司法倡导社会的良风美俗,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的司法平等性,在历史上维护了本家本族的生存和发展,在协助官府治理地方、有效化解民间矛盾和纠纷诸多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它维护封建的伦理观念,与国家司法相抵触,同时其息讼观念造成法律意识淡薄。由此,我们应当正确扬弃湘鄂西土家族家族司法。
分类号:D926[司法制度] K287.3[民族史志]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