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再审案件审理权的配置——以《民诉法》修改为视角的分析
第一作者:陈桂明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9
期号:4
起止页码:1-7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再审案件;审理权;配置;功能;审级;
摘要:修改之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再审案件审理权进行了重新配置。但因会大大加重高层级法院的负担,以及会与各级法院的职能定位发生冲突,新《民事诉讼法》对再审案件审理权的重新配置具有不合目的性,亦不合理。通过对域外再审案件审理权配置的相关考察.文章认为应将再审案件的审理权配置于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等原审法院,同时应对我国再审制度的功能及各级法院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F744[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
收录:CSSCI:【CSSCI_E2008_2009】;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