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软法与硬法之间:裁量基准效力的法理定位 被引量:39
Between Soft Law and Hard Law: the Orientation of Discretion Standard Effect in Jurisprudence
中文题名:在软法与硬法之间:裁量基准效力的法理定位
作者:周佑勇
第一作者:周佑勇
机构:[1]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89
年份:2009
卷号:24
期号:4
起止页码:12-16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裁量基准;软法;法律效力;
摘要:在认识软法的效力和功能时,不能忽视软法与硬法之间的复杂关联性。软法作为“法”除了具有“软约束力”之外,也能够借助于某种硬法保障方式或机制发挥“硬”的作用。就裁量基准的效力而言,其对内的拘束力主要是基于行政机关的领导权或监督权而产生,并往往通过行政机关内部激励、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自我约束机制来实现。同时,裁量基准作为软法的范畴,不能直接为法院所适用,但是借助于立法授权旨意要求的说明理由制度以及裁量基准自身体现出来的法律原则的适用效力等硬法保障机制,也可以获得一种间接的司法适用,从而产生对外的法律效力。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9097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