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应对“危机型”突发事件的代替性策略——“必需之法则” 被引量:5
The law of Necessity:An Alternative Strategy to the'Crisis' Emergencies
中文题名:论应对“危机型”突发事件的代替性策略——“必需之法则”
第一作者:杨小敏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年份:2009
期号:5
起止页码:85-93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危机型”突发事件;“必需之法则”;政府;应急权力;
摘要:“危机型”突发事件的本质及法律本身功能的局限性,决定了人们无法解决非常状态下“法律与需要”之间的矛盾。“必需之法则”可以作为应对“危机型”突发事件的代替性策略。作为一种理想类型的“必需之法则”是由社会危机的极端性、自由裁量性、不受法律约束性、事后公开说理性等六个要素构成。它的理论价值在于能够增强人们对宪法长远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忠诚,能够防止集权主义有效地解决“危机型”突发事件,能够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危机。“必需之法则”可以与法律主义相互补充,作为我国政府应对极端危机事件的方法,也可以有效提升公民在社会危机发生过程中的公德,克服政府官员和公民的冷漠、怠责与怯懦。
分类号:DF31[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15960);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