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的司法尴尬与立法解脱     被引量:4

The Judicial Paradox and Legislative Relief on Units Committing Pure Natural Person's crime

收藏

中文题名: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的司法尴尬与立法解脱

作者:利子平 周建达

第一作者:利子平

机构:[1]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年份:2009

卷号:23

期号:5

起止页码:60-70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单位犯罪;自然人犯罪;罪刑法定原则;司法解释;立法完善;

摘要: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是单位犯罪中的一种特殊现象。由于我国刑法对此并无明文规定,因而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如何处理这类案件的问题一直争议不断。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给司法实践带来更多的困惑。为此,应重构单位犯罪的立法模式,通过刑事立法“软化”单位犯罪的法定性原则,实现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的单位犯罪化。

分类号:DF611[犯罪]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