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关于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作者:郭明瑞 张平华
第一作者:郭明瑞
机构:[1]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年份:2009
期号:5
起止页码:61-70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未成年人;监护人;侵权责任能力;责任形态;委托监护;
摘要: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及相关规定不尽合理。因此,有必要以未成年人侵权责任能力制度为切入点,探讨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责任的形态、委托监护时监护人的责任等问题。
分类号:D923[民法] G41[思想政治教育、德育]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