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权还是公益?环境法学核心范畴探析 被引量:8
Private Right or Public Interest: Reflections on the Core Category of Environmental Law
中文题名:私权还是公益?环境法学核心范畴探析
作者:巩固
第一作者:巩固
机构:[1]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杭州310018
年份:2009
期号:6
起止页码:22-27
中文期刊名: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核心范畴;环境权;法益;环境法;
摘要:核心范畴研究对于环境法的学科发展和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私权不是环境法的核心,以环境权为核心范畴无助于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不利于环境法学的独立和发展。环境法学的核心范畴应为公众环境利益,其在本质上是一种法益而非权利。只有从环境公益出发,坚持公益视角,才能正确解释环境法诸现象,环境法学才能证明其独立性并构建出独特理论体系,环境法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B2[中国哲学]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