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非法人体实验的刑法规制
作者:熊永明
第一作者:熊永明
机构:[1]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江西南昌330031
年份:2009
卷号:21
期号:6
起止页码:49-53
中文期刊名: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人体实验;刑法解释;人性尊严;非法人体实验罪;
摘要:人体实验合法与非法的区别在于是否背离了目的正当性原则、知情同意原则、有利无害原则和保护弱势群体四大原则。非法人体实验行为严重践踏生命伦理,有必要进行刑法规制。我国刑法不能对所有非法人体实验行为进行规制和解释,因此有必要增设“非法人体实验罪”,以协调法律关系,完善立法规定,顺应世界潮流,推动人体实验健康有序地发展。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