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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人体实验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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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非法人体实验的刑法规制

作者:熊永明

第一作者:熊永明

机构:[1]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江西南昌330031

年份:2009

卷号:21

期号:6

起止页码:49-53

中文期刊名: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人体实验;刑法解释;人性尊严;非法人体实验罪;

摘要:人体实验合法与非法的区别在于是否背离了目的正当性原则、知情同意原则、有利无害原则和保护弱势群体四大原则。非法人体实验行为严重践踏生命伦理,有必要进行刑法规制。我国刑法不能对所有非法人体实验行为进行规制和解释,因此有必要增设“非法人体实验罪”,以协调法律关系,完善立法规定,顺应世界潮流,推动人体实验健康有序地发展。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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