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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类型思维之提倡     被引量:54

Criminal Law Research:Resuscitation at the Eve of D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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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刑法中的类型思维之提倡

作者:齐文远 苏彩霞

第一作者:齐文远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年份:2010

期号:1

起止页码:69-81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概念思维;类型思维;构成要件解释;案件事实认定;

摘要:类型思维是概念思维呈现没落态势时的基本法学思维方式,具有价值导向性、介于抽象与具体之间的中间性、使法规范与生活现实相互调适的开放性等特点。在刑法立法上,类型化应是我国将来的刑事立法发展方向;在刑法适用中,合理解释犯罪构成要件、准确形成案件事实都离不开类型思维。类型思维引入刑法领域,标志着刑法学摒弃主客体分离而采用主客体并存的认识模式,意味着刑法解释立场由形式解释论、主观解释论向实质解释论、客观解释论的革新,并带来了对禁止类推解释原则的深思。

分类号:D924[刑法] B804[思维方式]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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