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司法环境下基层法官的素质要求
On the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Judges of the Grass-roots Court in the Rural Judicial Environment
中文题名:论农村司法环境下基层法官的素质要求
作者:胡志斌
第一作者:胡志斌
机构:[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江苏南京210094;[2]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合肥230036
年份:2010
卷号:19
期号:2
起止页码:65-68
中文期刊名: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农村;司法环境;基层人民法庭;法官;素质;
摘要:乡镇基层人民法庭法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司法在农村地区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农民当事人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普遍偏低的实际以及农村纠纷的特殊性质,为顺应农村司法工作的特殊需要,基层人民法庭法官的素质要求相对于职业化的法官而言,应当有所变通和侧重。在农村司法环境下,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应当具备一心服务农民的政治素质、通晓风俗人情的人文素质、精通民事法律的专业素质、擅长诉讼调解的业务素质等。
分类号:D926.17[司法人员]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