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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物证DNA结论采纳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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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医物证DNA结论采纳问题

作者:李卓凝

第一作者:李卓凝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0

期号:7

起止页码:76-79

中文期刊名:中国审判

中文关键词:法医物证;DNA;生物物证;案发现场;同一认定;个体识别;法庭科学;生物学;

摘要:法医物证是指与人体有关的生物物证,包括案发现场存留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液、唾液、鼻涕、尿液、羊水及瘢痕、毛发、指甲、骨骼和牙齿以及人体各种组织和碎块等。通过对上述检材进行生物学检测,可起到个体识别或同一认定的作用,法医物证DNA结论的采纳,是法庭科学的难点问题,

分类号:D919.2[法医物证检验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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