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肖像权的阻却要件——兼与日本人格权理论比较
作者:刘易 骆正言
第一作者:刘易
机构:[1]金陵科技学院人文学院,江苏南京211169;[2]安徽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安徽马鞍山243002
年份:2010
卷号:24
期号:2
起止页码:49-53
中文期刊名: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秋菊案;肖像权;原则;阻却要件;
摘要:对民法中的肖像权条款,立法界和学术界似乎存在着一种误区,将其当作严格的规则看待,其实该条款只能是一项原则。上世纪末围绕《秋菊打官司》一案的学术争论足以证明这一点。肖像权案件的裁判需要将肖像权和其他权利进行衡量,以决出是非高下,这些权利被称为肖像权的“阻却要件”。按照日本案例法,主要有六个因素可以成为肖像权的“阻却要件”:如犯罪调查和预防、新闻自由、科研和艺术自由、公众人物、风景拍照和公共集会等。这六个方面既值得我国在人格权立法中采纳,也值得法院今后在审理肖像权案件中予以考量。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