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美国有罪答辩的撤回理由及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郭明文
第一作者:郭明文
机构:[1]华南农业大学法律系,广东广州510642
年份:2010
卷号:12
期号:4
起止页码:28-31
中文期刊名: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美国;有罪答辩;撤回;正当理由;
摘要:在美国,被告人撤回业已做出的有罪答辩须具备正当理由,正当理由的内涵较为丰富,包括主张无罪、及时提出撤回有罪答辩的动议以及撤回有罪答辩对控方不造成损害等。我国被告人认罪后可以随时随意地撤回认罪,不利于诉讼效率的提高,我国宜对被告人撤回认罪做出一定的限制。
分类号:D916[司法制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