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清算主体未尽通知义务的赔偿责任
作者:夏东鹏 刘洋
第一作者:夏东鹏
机构:[1]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10
期号:20
起止页码:30-32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赔偿责任;通知义务;清算主体;经营合同;汽车运输;光能;公司;重庆市;
摘要:【案情】 原告:尹光能。 被告:吴宜莲、吴成均、吴孝经。 2005年10月25日,原告尹光能与重庆市越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海公司)签订普通货车挂靠经营合同,约定:(一)尹光能自愿将渝B35632号车挂靠在越海公司处经营;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