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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当联结禁止原则对行政管理创新的规制——以创新的法律界限为归宿     被引量:3

The Regulation of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Innovation by the Principle of Prohibiting Irrational Connection ——In Terms of the Boundary of Law 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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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不当联结禁止原则对行政管理创新的规制——以创新的法律界限为归宿

作者:郭庆珠

第一作者:郭庆珠

机构:[1]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7

年份:2010

期号:6

起止页码:41-47

中文期刊名:学术探索

中文关键词:不当联结禁止原则;行政管理创新;规制;

摘要:在裁量空间许可的范围内,为了实现行政目的,行政机关可能会倾向于运用一切可能手段,并会冠以创新之名。不当联结禁止原则要求行政目的和手段之间必须要有实质、合理的内在联结,并从多维度展开对行政管理创新的内容规制。在现代法治社会,对手段价值的尊重要优先于对目的价值的尊重,若创新的手段违反了不当联结禁止原则,即使目的正当,创新也不符合法治的要求。由于我国对该原则尚未有实定法的规定,在进行司法审查时可以把对该原则的违反归人滥用职权的范畴,为了更好的发挥该原则裁判基准的作用,可以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在实定法中把其明确化。

分类号:D901[立法理论]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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