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与商法的价值构造
The Idea of Scientific Development and the Value Construction of Commercial Law
中文题名:科学发展观与商法的价值构造
作者:王延川
第一作者:王延川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年份:2010
卷号:28
期号:7
起止页码:108-115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市场经济;营业自由;交易安全;企业社会责任;
摘要:科学发展观的内容与商法的价值是不谋而合的,二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契合关系。科学发展观中的经济全面发展、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应分别由商法的营业自由、交易安全与社会责任三种价值来加以实现。商法的三大价值,其功能在于实现交易者自身利益、他人利益以及社会利益的平衡与协调一致,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精髓所在。我国应当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运用商法价值对商事制度体系进行立法完善,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分类号:D912[法学各部门]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