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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中的证据能力规则——以诉讼与仲裁机制的差异为视角     被引量:2

On the Rules of Competency of Evidence for Arbitra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ifference Between Litigation and Arbitration Proced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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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仲裁中的证据能力规则——以诉讼与仲裁机制的差异为视角

作者:尹伟民

第一作者:尹伟民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11

期号:5

起止页码:87-93

中文期刊名:学术界

中文关键词:仲裁;证据能力;诉讼;

摘要:通过对有关立法和仲裁规则进行比较分析,探讨仲裁中证据能力规则的具体表现,研究仲裁和诉讼中证据能力规则的差异及产生原因,认为仲裁的性质、审理方式、证据调查方式、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目的是影响仲裁程序中证据能力规则运用的重要因素。并对我国的立法和仲裁规则进行分析,认为仲裁程序中不能适用诉讼证据能力规则,对于仲裁程序中证据能力规则的运用应当强化当事人协商的作用。

分类号:D915.23[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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