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完成行为的替代履行问题
作者:乔宇
第一作者:乔宇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1
期号:10
起止页码:36-39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行为;被执行人;给付义务;执行案件;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执行依据;公平合理;
摘要:【要点提示】在要求被执行人完成行为的执行案件中,法院应根据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标准.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被执行人不能按判决确定的标准完成行为。而该行为在性质上可由他人替代完成的。可依法由其他主体代替被执行人履行,必要时也可交由申请执行人自行履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如果执行依据确认双方互负金钱给付义务的.法院也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不违反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将金钱给付义务进行折抵。
分类号:D915.183[执行程序]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