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沉默权制度 被引量:40
Establishing the Right of Silence and the Adopted Value of the Criminal Justice on the Condition of China
中文题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沉默权制度
作者:何家弘
第一作者:何家弘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0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42-50
中文期刊名: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中文关键词:沉默权;明示沉默权;默示沉默权;审讯沉默权;审判沉默权;刑事司法;
摘要: “米兰达规则”的确立 ,标志着西方国家的沉默权制度发展到“峰巅” ,但后来又出现了“回潮”。沉默权制度可以分为默示沉默权制度和明示沉默权制度 ,还可以分为审判沉默权制度和审讯沉默权制度。中国现在需要完善的是默示的审判沉默权制度 ,但是不应采用明示的审讯沉默权制度。一个国家对沉默权的态度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刑事司法的价值取向。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