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犯罪构成与刑事诉讼之证明——犯罪构成程序机能的初步拓展     被引量:18

Constitution of a Crime and Proof of Criminal Proceedings:A Preliminary Extension of Procedural Function of Constitution of a Crime

收藏

中文题名:犯罪构成与刑事诉讼之证明——犯罪构成程序机能的初步拓展

作者:杜宇

第一作者:杜宇

机构:[1]复旦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2

卷号:34

期号:1

起止页码:90-106

中文期刊名:环球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犯罪构成;诉讼证明;推定;类型化;程序机能;

摘要:犯罪构成的核心,乃定位于犯罪的实体评价机制。然而,如果仅仅将犯罪构成的意义局限于实体层面,就会陷入某种片面。事实上,犯罪构成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整体性的指导观念,在其体系构建的背后,存在着复杂的程序主义考量。文章以德日、英美法系为讨论背景,以犯罪构成与刑事诉讼证明的勾连为切入点,尝试对犯罪构成体系的程序价值予以初步拓展,同时为中国犯罪构成体系之改进,提供某种批判性的思路。在作者看来,犯罪构成可谓是指导刑事诉讼证明的概念框架。这不仅是因为,犯罪构成的要件集合决定了“实体形成”的基本轮廓,从而限定了待证对象的大体范围;也不仅仅是因为,犯罪构成的位阶顺序,规定着举证责任的履行顺序,双方举证责任的转换与推进,正是在位阶体系的轨迹上前行;更为重要的是因为,犯罪构成的体系结构,决定了形式证明责任的分配界限,制约着证明标准的尺度高低。从某种意义上讲,刑事诉讼证明中的基本问题,都必须回到犯罪构成的层面,才能获得妥当而可靠的解决。

分类号:D917[犯罪学]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