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自治、国家义务与社会责任——成年监护制度的立法趋势与中国启示 被引量:11
The Autonomy of the Will,the Obligations of the Country and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Society——the Trend of Development and the Inspiration of China in the Adult Guardianship Law
中文题名:私法自治、国家义务与社会责任——成年监护制度的立法趋势与中国启示
第一作者:陈苇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12
期号:1
起止页码:178-188
中文期刊名:学术界
中文关键词:私法自治;成年人监护;国家义务;社会责任;
摘要:从“发疯人”到“精神不健全”概念的详细界定,从年龄歧视主义到年龄中立主义的立法回归.从大包大揽到正当程序的合理利用,从禁治产制度到注重意思自由的个案审查机制,成年监护制度的发展历程体现了对私法自治理念的逐步强调。私法自治理念不仅要求成年监护立法区分当事人需求,尊重当事人意愿,还强调成年监护领域适度的国家义务与社会责任。我国成年监护立法的重构需要以立法趋势为背景,贯彻尊重自我决定权理念,增设意定监护制度,加强国家与社会的监护监督义务,注重私立监护、公共监护、社会监护合力的构建。
分类号:D90-52[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6455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