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权当然无效抗辩原则及其启示 被引量:11
The Principle of the Defense of Definite Invalidation of Patent in Japan and Its Implication
中文题名:日本专利权当然无效抗辩原则及其启示
作者:李扬
第一作者:李扬
机构:[1]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深圳518060
年份:2012
卷号:30
期号:1
起止页码:168-177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专利权;当然无效抗辩;公知技术抗辩;权利滥用抗辩;
摘要:当然无效抗辩是指,在专利权侵权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直接主张原告专利权"当然无效"因而抗辩自己的行为不侵害其专利权。当然无效抗辩具有独立价值,它赋予了法院在个案中认定专利权是否存在无效理由的权力。当然无效抗辩的提出只要具备专利权无效理由这个要件即可,但在除斥期间经过后,被告无权再提出当然无效抗辩,专利权无效审理非适格请求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也可以主张当然无效抗辩。由于宪政体制、司法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在暂时尚未具备采纳美国赋予法院最终确认专利权效力做法条件的情况下,作为一个过渡性的措施,在专利权确权机制方面,我国专利法有必要吸纳当然无效抗辩。
分类号:D923.42[专利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