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宋令的变化与律令法体系的完备
作者:吕志兴
第一作者:吕志兴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年份:2012
卷号:26
期号:2
起止页码:37-42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宋令;变化;法律体系主干;律令法体系;
摘要:宋代前、中期,宋令基本沿用唐令的内容和形式。神宗元丰时期,宋朝政府进行了立法改革,此后令的修订活动频繁,其立法模式、编纂体例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均发生变化:宋令不再编订为独立的法典,而是与(编)敕、格、式统一编订为“敕令格式”法律汇编;宋令的编纂进一步完善,分类较唐令更细;宋令真正成为其法律体系的主干。宋令的变化使得宋代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并使律令法体系臻于完备。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6425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