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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视野下的无因管理     被引量:2

Negotiorum Gestio in Civi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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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法视野下的无因管理

作者:韩旭至

第一作者:韩旭至

机构:[1]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年份:2012

卷号:29

期号:2

起止页码:29-32

中文期刊名: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无因管理;管理意思;不适当的无因管理;

摘要:无因管理的判定依靠于无因管理的三个构成要件。其中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复杂的就是“管理意思”的判定。管理意思应结合本人对其事务的管理要求、事务管理的社会常识和管理人所具备的管理知识水平三种因素判断。成立无因管理的行为则不属于侵权行为。反之,如果不具管理意思则不构成无因管理,可能构成侵权。其中,不适当的无因管理的管理人承担的责任在性质上不属于侵权责任而是属于债的不履行。

分类号:DF5[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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