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法律监督的主体混同与独立 被引量:2
On the. Confusion and Independence of the Legal Supervision Subject
中文题名:论中国法律监督的主体混同与独立
第一作者:吴如巧
机构:[1]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2]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重庆401120
年份:2012
卷号:18
期号:2
起止页码:135-140
中文期刊名: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法律监督;主体;混同;独立;
摘要:作为中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力在具体实施中,并没有对其与其他权力在行使主体方面予以角色分离。权力行使主体的角色混同产生了消极后果,并导致人们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力运作方式的批评与质疑。未来检察机关内部的法律监督部门应当独立设置,由其单独行使法律监督权力。法律监督主体的独立化有正当性基础,其实现需要做到三个“相对分离”。
分类号:D926.3[检察院]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