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器官或者遗体捐献涉及的法律问题 被引量:2
On the Law Issues Concerning Donation of Corpse Organs or Carnal Remains
中文题名:尸体器官或者遗体捐献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者:熊永明
第一作者:熊永明
机构:[1]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江西南昌330047
年份:2012
卷号:43
期号:4
起止页码:104-108
中文期刊名: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尸体器官;捐献;自我决定权;遗属;
摘要:在尸体器官捐献决定权的归属上,死者本人的自我决定权和其遗属决定权都具有重要性,但前者较之后者更为优先。对"遗属"的范围宜从形式和实质双重角度来理解。从形式上看,有遗体管理权以及具有丧主地位的当然应该考虑是遗属的范围;从实质上看,与死者曾有密切的家族生活等事实的人也是遗属的范围。各遗属之间必须共同同意方可摘取器官或捐献遗体。尸体器官或者遗体捐献得到死者的书面同意或者死者生前没有表示过拒绝,遗属推定承诺,才称得上是正当合法的。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