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行政法官在发展社会政策中的作用
第一作者:小查尔斯·科赫
机构:[1]威廉玛丽法学院,美国威廉斯堡8795;[2]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3]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200240
年份:2012
期号:3
起止页码:140-144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社会政策;行政法官;行政国家;詹姆斯;当事人;公正;
摘要:行政法官有一种严重的、在一定意义上属于低人一等的情结。①相比于“真正的”法官,他们对自身的地位过度敏感。然而他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却使其他法官黯然失色。尽管他们的价值常常受到成本一效益(cost effectiveness)的衡量,但最重要贡献却在于社会政策的发展方面。②鉴于行政国家的发展,他们己成为政策发展的关键角色。正如伟大智者詹姆斯·兰迪斯(James Landis)所言:“对行政[机构]的最终考验在于它所制定的政策,而不是他们自己所作的记录中争议当事人问的公正。”
分类号:DF3[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