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被引量:1
Rethinking on the Legal Status of Procuratorate in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中文题名:论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作者:崔庆林 魏汉涛
第一作者:崔庆林
机构:[1]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云南昆明652100;[2]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年份:2012
期号:12
起止页码:48-51
中文期刊名:学术探索
中文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准原告人;公益代表人;支持起诉人;
摘要:环境的公共性和检察权的公益性决定了检察机关有义务介入环境公益诉讼。关于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问题,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主张。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只以一种身份出现的观点是片面的,环境公益诉讼的多样性决定了检察机关介入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地位的多样性。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的恰当角色是,根据案件的类型不同,分别以支持起诉人身份、准原告人身份、公益代表人身份出现,角色混乱将会造成事与愿违的效果。
分类号:D926.3[检察院]
收录: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