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反淡化法商标驰名认定标准 被引量:1
On the Fame Standar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European Union Trademark Dilution Law
中文题名:欧美反淡化法商标驰名认定标准
作者:蔡晓东 王忠诚
第一作者:蔡晓东
机构:[1]天津商业大学基础课部,天津300134;[2]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天津300100
年份:2013
卷号:31
期号:3
起止页码:110-116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商标驰名整体性标准;商标驰名局部性标准;在先商标;商标淡化保护范围;2006年商标淡化修改法;
摘要:对商标淡化保护,欧盟和美国法律都要求权利人的商标为驰名商标,然而两者对驰名认定标准并不一致。美国提高了驰名认定门槛,要求商标为所有消费者所知悉,欧盟坚持以在先商标的消费者或者特定区域知名为已足。美国2006商标淡化修改法规定了商标驰名的四要素,欧盟则通过判例规定了商标驰名的构成要素。
分类号:D923.43[商标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