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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隐名合伙制度的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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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关于建立隐名合伙制度的思考

作者:汪沪平 杨悍东 王惠玲

第一作者:汪沪平

机构:[1]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3

期号:5

起止页码:34-39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隐名合伙制度;投资收益;出资人;出资方式;管理权限;社会主体;现实生活;共同享有;

摘要:隐名出资是指社会主体借用他人(第三人)名义而出资的现象。现实生活中隐名出资的现象比较普遍,且出资方式多样.有的约定投资收益全部归名义出资人享有.有的约定投资收益归名义出资人和隐名出资人共同享有.有的约定投资收益归隐名出资人享有,管理权限完全归名义出资人,有的约定投资收益和实质管理权都归隐名出资人。不同的隐名出资方式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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