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国认罪程序带来的检察官职能演变
作者:杰奎琳.霍奇森 俞亮
第一作者:杰奎琳.霍奇森
机构:[1]英国华威大学,英国;[2]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年份:2013
期号:3
起止页码:163-176
中文期刊名: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国;认罪程序;辩诉交易;检察官职能;预先载判;
摘要:2004年法国在刑事诉讼中正式引入了“被告人认罪下的出庭程序”,其目的是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但也极大地改变了各个诉讼主体的地位和彼此之间的关系。检察官无疑是本次改革的最大收益者,其在审前阶段的权力得到了极大的扩张,不但继续保持着对绝大多数案件的侦查领导权,还获得了更多的对案件进行最终司法处理的决定权,并可以决定几乎所有案件的未来走向。不过,由于法国检察院同时具有司法属性和行政属性,这一混合地位也给检察院行使权力的公正性带来了广泛的争议。
分类号:D926.3[检察院]
收录:BDHX:【BDHX2011】;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