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海上承运人留置权之成立要件
作者:闫仁河
第一作者:闫仁河
机构:[1]北京物资学院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北京101149
年份:2013
期号:5
起止页码:73-74
中文期刊名:生产力研究
中文关键词:承运人留置权;积极要件;消极要件;
摘要:按照法律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可以依法行使留置权,该权利的成立要件包括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前者是指留置权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件,后者是对留置权的成立限制条件,它们将妨碍留置权的成立。文章联系货运实践对上述要件加以探讨。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