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字体单字的可著作权问题研究——兼评中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 被引量:5
Fundamental Copyright Issues of Particular Characters in Computer Fonts:Review of the Third Amendment of Copyright Act of China
中文题名:计算机字体单字的可著作权问题研究——兼评中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
作者:黄汇
第一作者:黄汇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3
卷号:35
期号:3
起止页码:105-115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计算机字体单字;可著作权分析;保护方式;立法建议;
摘要:计算机字体单字的可著作权问题随着"方正电子公司诉宝洁公司侵犯计算机字体‘飘柔’"案的发生,已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焦点话题。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从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出发,对计算机字体单字可著作权问题中涉及的诸如"独创性"、"创造与劳动"、"独创性与审美性"、"创作与手段"等基本的范畴展开进一步的反思、质评和考辨。计算机字体单字作为美术作品保护符合著作权的基本法理,有其逻辑上的自洽性;计算机字体单字和字库同时受著作权保护,既是形式逻辑的必然要求,也符合范式国家立法的发展潮流和正确理解立场。基于此,有必要借鉴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外先进立法,设计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具体进路,并对计算机字体单字的著作权保护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以期为我国《著作权法》的适时完善有所裨益。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BDHX:【BDHX2011】;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