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风险刑法理论研究中的三大理论误区 被引量:6
Three Major Theoretical Errors in the Current Risk Criminal Law Research
中文题名:我国风险刑法理论研究中的三大理论误区
第一作者:利子平
机构:[1]南昌大学法学院,南昌330031;[2]江西警察学院法律学系,南昌330103
年份:2013
卷号:15
期号:4
起止页码:112-120
中文期刊名: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风险社会;风险刑法;理论误区;
摘要:当前我国风险刑法的理论研究呈现出方兴未艾的繁荣景象,在研究中存在诸多理论误区:一是对风险社会的泛化理解;二是对风险刑法的简单否定;三是对风险刑法的盲目推崇。这些理论误区的存在,一方面使得关于风险社会及风险刑法理论的讨论缺乏共同的平台,无法达成共识;另一方面,由于无视或夸大风险刑法的作用,从而导致风险刑法与传统刑法之间的关系陷入混乱。因此,有必要及时清理风险刑法研究中存在的理论误区,进而合理界定风险社会、风险刑法及其与传统刑法之间的关系。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12661);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