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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修改应坚持的修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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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继承法修改应坚持的修法原则

作者:葛俏

第一作者:葛俏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2]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辽宁沈阳110034

年份:2013

卷号:37

期号:4

起止页码:64-66

中文期刊名: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继承法;修改;修法原则;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1985年颁布实施以来,已将近二十七年,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现在的社会经济结构、私有财产状况、家庭关系等与其颁布之时相比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加之当初立法理论准备的欠缺和《继承法》自身存在的漏洞和缺陷,这一切都让《继承法》已无法满足和应对当今社会经济生活的需求。目前,该法在实践应用中逐渐暴露出诸多不相适应之处,因此,修改和完善继承法已迫在眉睫。

分类号:D923.5[继承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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