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定物与不特定物,代替物与不代替物及相关法律问题 被引量:2
About Individually Defined Object and Non-Individually Defined Object, Substitute Object and Non-Substitute Object and the Relevant Legal Problems
中文题名:论特定物与不特定物,代替物与不代替物及相关法律问题
作者:张晓都
第一作者:张晓都
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102
年份:2000
卷号:22
期号:4
起止页码:67-69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特定物;不特定物;代替物;不代替物;物权;
摘要:特定物与不特定物、代替物(种类物)与不代替物是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对物进行的分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不代替物一定的特定物,而代替物则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不特定物。
分类号:D923.1[总则]
收录:BDHX:【BDHX1996】;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