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合伙企业法》关于入伙债务承担责任的缺陷
作者:夏秀渊(博士)
第一作者:夏秀渊
机构:[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南昌330013
年份:2013
期号:10
起止页码:105-106
中文期刊名:财会月刊:理论版(下)
中文关键词:新合伙人;合伙债务;无限连带责任;
摘要:对于入伙债务承担即新合伙人的债务承担问题,我国和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要求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英美法系中,英关实行新合伙人无需对入伙前舍伙债务承担责任的制度。本文认为我国《合伙企业法》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并就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