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权制度及刑事司法的价值取向 被引量:52
On the Right of Silence and the Adopted Value of the Criminal Justice
中文题名:沉默权制度及刑事司法的价值取向
作者:何家弘
第一作者:何家弘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0
卷号:8
期号:4
起止页码:32-45
中文期刊名: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沉默权;明示的沉默权;审讯沉默权;审判沉默;
摘要:沉默权制度是欧洲“人文主义思潮”的产物,是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果。“米兰达规则”标志着西方国家的沉默权制度发展到“鼎盛时期”,然后又出现了明显的“回潮”。沉默权制度可以分为默权示沉默权制度和明示沉默权制度,还可以分为审判沉默权制度和审讯沉默权制度和沉默权制度。中国现在需要完善的默示的审判沉默权制度,但是不应采用明示的审讯沉默权制度,一个国家对沉默权的态度,在一定程序上反映了其刑事司法的价值取向。
分类号:D915.3[刑事诉讼法] 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