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我国刑法中的法益保护原则——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新解     被引量:7

收藏

中文题名:论我国刑法中的法益保护原则——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新解

作者:苏永生

第一作者:苏永生

机构:[1]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年份:2014

卷号:31

期号:1

起止页码:93-103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刑法;法益保护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摘要:虽然我国刑法学界对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解读,但是大都没有揭示出其真实含义。其实,该条前半段和后半段规定了不同的内容。如果说该条后半段规定的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话,那么该条前半段规定的就是法益保护原则。法益保护原则既是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从刑法的价值层面看,罪刑法定原则应当对法益保护原则形成制约,并且应当通过建立“文义解释一其他解释一文义解释”的循环式刑法解释方法体系来具体化。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2287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