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之要件探讨
第一作者:曾粤兴
机构:[1]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年份:2014
期号:2
起止页码:63-67
中文期刊名: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要件;
摘要:在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其主观要件或是客观要件都不合适。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司法实践中表现为公职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国家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的,即构成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应当作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可以作为受贿罪的量刑情节。
分类号:D924.392[贪污贿赂罪]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