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的制度创新本质与知识创新目标 被引量:51
Essence of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and Purpose of Knowledge Innov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中文题名:知识产权法的制度创新本质与知识创新目标
作者:吴汉东
第一作者:吴汉东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年份:2014
卷号:36
期号:3
起止页码:95-108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制度创新知识创新价值知识产权战略;
摘要:创新是知识产权法的历史过程与时代使命。知识产权法的创新意义,表现在其本身的制度创新与所追求的知识创新两个方面。知识产权法产生、变革和发展的历史,即为科技、文化创新与法律制度创新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历史。理想的知识产权制度应是持续激励创新的制度,也是自身不断创新的制度。现代知识产权法存在可能发生的“制度风险”,影响或制约着创新发展目标的实现。国家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具有“政治企业家”的角色担当,作为创新制度的最大供给者,应在知识产权法的主体意识层面、制度设计层面以及社会运行层面作出理性反思和积极应对。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