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口袋罪”的治理--以寻衅滋事罪为例     被引量:2

收藏

中文题名:论“口袋罪”的治理--以寻衅滋事罪为例

作者:江国华 梅扬

第一作者:江国华

机构:[1]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14

卷号:30

期号:3

起止页码:112-116

中文期刊名:桂海论丛

中文关键词:口袋罪;寻衅滋事罪;治理;

摘要:寻衅滋事罪自其诞生之日起,便有取代其母罪即流氓罪而成为新的口袋罪的高度盖然性。其根由有二:一是立法文本上的模糊性和开放性,二是司法适用上的选择性和随意性。因此,欲使寻衅滋事罪摆脱口袋罪之宿命,有必要从立法和司法两个环节进行改革。其中,在立法环节必须贯彻刑罚谦抑性理念和法律明确性原则,严格寻衅滋事罪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在司法环节,须恪守罪刑法定原则,并彻底摒弃“宁罚不漏”之陋习。最终,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