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冤案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应适当增加
作者:江勇
第一作者:江勇
机构:[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4
期号:12
起止页码:103-104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精神损害抚慰金;冤案;国家赔偿案件;限制人身自由;不当行为;赔偿金;强奸案;应当;
摘要:【裁判要旨】冤狱案件的国家赔偿金应当高于普通国家赔偿案件。张辉、张高平没有从事任何违法或不当行为,被判有罪纯系冤案,应当适当增加精神损害抚慰金,故"叔侄强奸案"以其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总额的70%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是适当的。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