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顺序 被引量:2
The Research on the Sequence of Intercross of Criminal and Civil Cases
中文题名:论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顺序
作者:纪格非
第一作者:纪格非
机构:[1]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中心;[2]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147-160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刑民交叉;先刑后民;刑民并行;刑事判决的效力;
摘要: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顺序并非由刑、民案件的关联形态决定的,司法解释确立的类型化的思路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加剧了实务中的混乱。妥当的解决方案是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中止的规定的框架下,通过精确界定诉讼中止的“必要性”,限制“先刑后民”的适用范围。在界定“必要性”时,应当着重考虑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的预决力规则,以及刑、民案件不同的诉讼目的与证据规则,充分尊重民事审判权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