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与规制
作者:陈东强
第一作者:陈东强
机构:[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年份:2018
卷号:34
期号:5
起止页码:44-57
中文期刊名: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权利主体;权利客体;行使期限;
摘要: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承包人基于《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享有的法定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一般债权受偿,对涉及建设工程债权清偿的顺位产生较大影响,成为涉及发包人、购房者、抵押权人、金钱债权执行人等权利纠纷的一个重要焦点和难点问题。由于该项权利的行使受双方当事人合意及履约情况影响,且不履行物权的权利登记和公示程序,在行使的权利主体、债权范围、权利客体、行使期限、主张方式、规制措施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在实践中亦存在以主张优先权为由逃避债务的诉讼风险。本文拟对其行使和规制的常见问题进行厘清和规制。
分类号:DF525[分则]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